河北:細化培訓機構辦學管理
http://m.mattsalter.com2019年01月07日 09:41教育裝備網(wǎng)
核心提示:日前,河北省出臺政策,進一步規(guī)范細化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管理,明確提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超出審批機關核準范圍開展其他教育活動,不得布置學科類作業(yè)等。
河北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通過虛假宣傳和夸大培訓效果誘導中小學生參加培訓,招生時應當與學生家長簽訂培訓協(xié)議,明確培訓內容、培訓期限、課程安排、收費項目和金額、退費及爭議解決辦法等,認真履行服務承諾。
河北規(guī)定,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其招生對象、培訓內容、班次進度、上課時間等應向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主動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qū))中小學同期進度。不得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培訓時間不得與學生所在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利用晚間舉辦培訓的,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時30分。校外培訓不得布置學科類作業(yè)。
河北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今后對轄區(qū)內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活動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建立和完善校外培訓機構信息公示制度、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情況定期通報制度、黑白名單制度和年檢制度。每年上半年,要對校外培訓機構上一年度的辦學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檢查,并將年檢結果及時向社會通報。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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